学会各分支机构、单位会员:
为规范对单位会员的服务与管理,根据民政部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单位会员管理办法》,该办法已经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第十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贯彻执行。
附件: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单位会员管理办法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日
附件:
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单位会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更好的贯彻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以下简称本学会)宗旨,规范本学会会员服务与管理工作,维护单位会员权利,充分发挥单位会员作用,促进腐蚀与防护事业的发展,根据民政部、中国科协相关规定和本学会章程等,以及本学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从事腐蚀与防护教学、科研、工程、产品等业务,具有一定科技力量和经济实力,积极支持学会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拥护本学会章程,有加入本学会的意愿,均可申请加入本学会。
第三条 受学会常务理事会委托,学会秘书处会员管理中心对单位会员的入会申请负责核准,并对会员统一管理、收取会费、发放会员证。
第四条 单位会员入会应填写《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书》,提交相关资料,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学会秘书处。经学会秘书处会员管理中心核准后核发《单位会员证书》,会员证书实行有效期制。
第五条 单位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优先参加本学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三) 优先取得本学会的有关资料;
(四) 可请求本学会优先协助举办培训班或提供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等事宜;
(五) 对本学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六条 单位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本学会章程,执行本学会决议;
(二) 维护本学会合法权益;
(三) 完成本学会交办或委托的工作;
(四) 参与和支持学会开展的学术交流、科技评价、决策咨询、人才举荐、成果推广等有关活动;
(五) 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会费;
(六) 及时向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
第七条 会费标准:
(一) 企业单位:3000元/年;
(二) 事业单位:1000元/年。
第八条 单位会员的日常联络和服务:
(一) 单位会员的日常联络管理工作由学会秘书处会员管理中心负责。为便于联络和服务,单位会员应安排一名本单位工作人员负责与学会会员管理中心的日常联系。当联系人员有变动,应及时告知会员管理中心,更新联系人相关信息。
(二) 为便于单位会员参与学会的活动,学会秘书处会员管理中心应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将有关学会活动信息、奖励推荐通知等传递至单位会员。
第九条 单位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学会,并交回会员证,经会员管理中心核准即终止会员资格。
单位会员如果1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学会的活动的,经提醒后仍不改正的,视为自动注销会员身份。
第十条 单位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或触犯我国刑律等行为,经学会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 单位会员缴纳的会费由学会财务部门按国家财务管理制度统一使用管理并按规定接受审计。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经学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
单位会员入会申请书
年 月 日填
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书
申请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
负责人信息 | |||||||
姓名 | 性别 | ||||||
职务 | 职称 | ||||||
固定电话 | 手机 | ||||||
电子邮箱 | |||||||
联系人信息 | |||||||
联系人姓名 | 性别 | ||||||
职务 | 职称 | ||||||
固定电话 | 手机 | ||||||
电子邮箱 | |||||||
单位 类别 | ¨高等院校 ¨事业单位(科研机构) ¨国有(控股)企业 ¨外资或合资企业 ¨私营(民营)企业 ¨社会团体 ¨其他 | ||||||
单位总人数 | 个人会员人数 | ||||||
专业技术人员人数 | 其中防腐蚀工 程师人数 | ||||||
单位简介 | |||||||
主要技术负责人简介 | |||||||
姓名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学历 | ||||||
职务 | 职称 | ||||||
工作 简历 | |||||||
希望参加学会哪几类专业活动 | |||||||
申请单位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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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常务理事会审查意见 |
年 月 日 | ||||||
注:1、如联系人有所变动,请及时告知我会;
2、请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原文阅览:(中腐组字〔2019〕12号)《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关于颁布<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单位会员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申请表下载:《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