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申报条件及工程承包规模
第一条 申请防腐蚀施工资质的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3、企业经营正常,无违法违规记录;
4、有健全的管理体系,完善的质量体系;
5、是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团体会员且履行会员义务。
第二条 防腐蚀施工资质等级分:一级、二级、三级。
(一)一级施工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单项合同额400万元以上防腐蚀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防腐蚀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6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中应有不少于10人是腐蚀与防护专业职称。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一般应为1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企业近3年内最高年度工程结算收入2000万元以上。
4、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5、除满足上述条件以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中任意3条:
(1)拥有2项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或者5项国家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2)参与制定1项国家级、省部级、行业或腐蚀学会的标准;
(3)通过2项国家级、省部级、行业或腐蚀学会的科技成果鉴定;
(4)获得2项国家级、省部级、行业或腐蚀学会的科技奖励;
(5)在正规期刊上公开发表科技论文,或在本学会主办的全国腐蚀大会报告总数不少于5篇/次;
(6)有1名具有博士学位的骨干员工,或2名硕士学位的骨干员工。
(二)二级施工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单项合同额200万元以上防腐保温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防腐保温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5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中应有不少于5人是腐蚀与防护专业职称。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企业近5年内最高年度工程结算收入1000万元以上。
4、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5、除满足上述条件以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中任意3条:
(1)拥有1项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或者3项国家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2)参与制定1项国家级、省部级、行业或腐蚀学会的标准;
(3)通过1项国家级、省部级、行业或腐蚀学会的科技成果鉴定;
(4)获得1项国家级、省部级、行业或腐蚀学会的科技奖励;
(5)在正规期刊上公开发表科技论文,或在本学会主办的全国腐蚀大会报告总数不少于3篇/次;
(6)有1名具有博士学位的骨干员工,或2名硕士学位的骨干员工。
(三)三级施工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单项合同额50万元以上防腐施工工程施工, 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防腐保温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中应有不少于3人是腐蚀与防护专业职称。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300万元以上,企业近3年内最高年度工程结算收入300万元以上。
4、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5、除满足上述条件以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中任意3条:
(1)拥有1项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或者3项国家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2)参与制定1项国家级、省部级、行业或腐蚀学会的标准;
(3)通过1项国家级、省部级、行业或腐蚀学会的科技成果鉴定;
(4)获得1项国家级、省部级、行业或腐蚀学会的科技奖励;
(5)在正规期刊上公开发表科技论文,或在本学会主办的全国腐蚀大会报告总数不少于2篇/次;
(6)有1名具有博士学位的骨干员工,或2名硕士学位的骨干员工。
第三条 承包工程规模
一级企业: 可承担各类防腐保温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类防腐保温工程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类防腐保温工程的施工。
第二章 防腐蚀施工资质申请程序
第四条 申请单位向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提交防腐蚀施工资质申请表。
第五条 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组织人员对申请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进行实质审查。
第六条 实质审查内容包括防腐蚀施工资质范围、施工能力审查和证明性附件核查。
实质审查形式包括:资质申请汇报和现场考察。
第七条 实质审查通过的企业,颁发防腐蚀施工资质证书;实质审查未通过的企业一年之内可重新提交申请。
第八条 防腐蚀施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防腐蚀施工单位应当于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学会提交复审申请书。
第三章 防腐蚀施工资质证书管理
第九条 为保证防腐蚀施工资质证书合法使用,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有权对证书持有单位进行抽查,一旦发现其不再满足相应的防腐蚀资质条件,学会有权暂扣或吊销其证书。
第十条 禁止转让、冒用或伪造防腐蚀施工资质证书,禁止私自更改证书有效期,禁止利用证书承揽施工范围以外的工程项目,一经查实则撤销其已颁发的证书。
第十一条 防腐蚀施工资质证书出现破损、遗失情况,可向学会提出补办申请,经审核后学会于15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
第十二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于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
表格下载: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防腐蚀施工资质等级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