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有关要求,结合学会职称评审认证实际现状,新修订的《腐蚀与防护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认证管理规定》《腐蚀与防护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复审管理规定》《腐蚀与防护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认证标准》已经学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实施细则》《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复审工作细则》予以废止。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八日
阅读原文:《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关于发布腐蚀与防护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认证有关管理规定的通知》.pdf
表格下载:1、腐蚀与防护工程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认证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