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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关于推选“第二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人的预通知
(中腐奖字〔2020〕2号)
日期:2020年03月30日    来源: 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     分享:

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学会各常务理事:

根据中国科协关于推选“第二届全国创新争先奖”的工作部署,将对积极投身创新争先行动,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重大装备和工程攻关,转化创业,科普与社会服务方面涌现出一大批成就突出、贡献卓著、在国内外产生巨大影响的优秀科技工作者予以表彰。现就开展“全国创新争先奖”提名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学会可推荐名额和推荐时限

(一)先进个人提名不多于5名,奖励一线在职、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最终获奖者将获全国创新争先奖状、奖章。

(二)提名科技工作者团队不多于1个,最终获奖团队将获全国创新争先奖牌。

(三)推荐材料于2020年4月7日前上报学会奖励委员会,经奖励委员会讨论表决确定上报名单后,公示期不少于7日。

二、提名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

(二)科技工作者或团队应于三年内在以下任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1.疫情防控。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投身防控一线或在科研、物资生产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具有典型学习宣传事迹的科技工作者优秀代表。

2.脱贫攻坚。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深入基层一线、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扶贫作出重大贡献、具有典型先进事迹的科技工作者优秀代表。

3.基础研究和前沿探索。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取得重大原创性科学发现,提出或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开辟新方向,探索无人区,实现前沿领域领跑或突破。

4.重大装备和工程攻关。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引领完成重大工程和装备研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国家安全挑战等取得新成果和作出新贡献;长期服务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具有高超技艺技能的学习型、创新型的人才。

5.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面向经济主战场,推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开发、应用、推广科技成果,形成新技术、新产业、新标准和规模化应用示范等,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基于科技产品和服务的创新而进行成功的创业活动,具有显著的开拓性和原创性。

6.社会服务。开展科学普及活动,面向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产品,产生显著社会效益;围绕经济社会建设、科学技术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开展决策咨询,政策建议对促进发展和有关问题的解决产生显著成效或得到有关部门重视和批示,推动形成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促进开放合作,在推动高水平国际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开展科技志愿服务活动,特色鲜明、群众受益、社会认可,有典型学习宣传事迹。

上述工作应当主要在国内完成。

(三)获奖科技工作者应为中国籍,表彰的先进个人一般为在职;团队成员70%以上应为中国籍,其中团队负责人必须为中国籍。

(四)已获得往届全国创新争先奖个人奖(奖状或奖章)的个人不纳入本届全国创新争先奖个人奖的候选人范围。

(五)提名的被推荐人应为学会会员且履行会员义务。

三、提名推荐渠道

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可提名推荐个人奖不多于1人,学会秘书处可推荐个人奖不多于1人,学会常务理事或荣誉理事长或学会会士可联合(不少于3人)推荐个人奖候选人不多于1人。

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学会秘书处可推荐团队奖候选单位,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或学会会士可联合(不少于3人)推荐团队奖候选单位。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正把科研生产一线政治表现好、成就突出、贡献卓著、在国内外产生巨大影响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和团队推荐出来,宁缺毋滥。

(二)各推荐渠道应注重举荐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国防领域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优秀代表,注重发现优秀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和非公有制企业科技工作者。

(三)推荐材料要真实、准确、规范,成绩和贡献要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避免面面俱到、空话套话。公示内容为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成绩、贡献,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书面、实名投诉,应及时处理,并明确提出是否继续推荐的意见。

(四)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不推荐副司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司局级以上的单位和个人。处级人选比例不超过20%。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坚持在教学、科研一线并做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以按科研人员推荐。

(五)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严格纪律,加强监管,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杜绝暗箱操作。对于伪造成绩、贡献、材料骗取荣誉的行为,经查实后撤销其提名资格。对于推荐工作中徇私舞弊、严重渎职的,经查证后取消推荐渠道参加下一届评选推荐的资格。

(六)全国创新争先奖章提名推荐人选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卫生计生等部门意见。提名推荐人选或团队负责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需按照《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项目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相关工作应由提名机构或学会秘书处统一组织,不得由拟推荐对象个人或团队办理。

(七)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材料寄送时限、联系方式

(一)推荐材料寄送

请各推荐渠道务必于2020年4月7日前将相关材料寄达学会秘书处,并报送与纸质版相同的电子版至指定邮箱中。

(二)联系人

联 系 人:  李久青、      朱立建、      张小红

联系电话:010-62320080、13263288805、13611354516

电子邮箱:13263288805@163.com

邮寄地址及接收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 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 朱立建收 13263288805

 

附件:第二届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样表)(仅供参考).doc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



注:因科协正式文件尚未下达,为做好提名推荐工作,此文以微信通知为基础起草,若与科协文件不一致则以正式文为准!


阅读原文:《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关于推选“第二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人的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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